渚碧

< 我欲种菜 亦植蔷薇 >

拉斯柯尔尼科夫

要是有枪就好了,用枪杀人应该是最容易的,只需要瞄准,轻轻地扣动扳机。

若无其事地走进办公室,「您好,我找一下······」,等有回应的时候,掏出手枪射出一颗致命的子弹。

在射击之前,先瞄准,等着欣赏那惊慌绝望的表情,想起来就让人快意。但时间不要太久,以免节外生枝,大约十秒钟够吗?不需要说什么话,有话在法庭上再说。

一支手枪可以装几发子弹,六到八发吧,所以要节约子弹,一枪毙命。爆头还是打心脏呢,大概还是爆头稳妥些,万一心脏打偏了多可惜。余下的子弹作为保护和威慑,如果有人反抗不妨开枪。

或许还要再杀一个,让无关的人离开,随便报警或怎样,反正也打算自首的。这次没必要再等,直接射击就是了。

不需要留下最后一颗子弹,理想情况下只射两颗就结束了,如果高兴还可以再射一颗。

杀人是什么滋味,明明不愿看到有人死。没有什么好人坏人,但就是生气,可惜愤怒不会化作一颗陨石撞向地球。会恶心吗,紧张得不敢再开下一枪,没试过怎么会知道。

可是没有枪,多么便捷的杀人工具啊。去哪里买枪呢,肯定不是容易的事,想想还是算了。

用刀也可以,就是麻烦点,需要近身,容易遭到反抗,还溅自己一身血。有枪多好啊。

一把水果刀,切橙子破了刀刃。菜刀肯定没问题,第一刀先砍哪里好呢,脖子吧,如果好砍的话。

砍起来人不知道会不会心情舒畅,差不多砍几刀就行了,保证会咽气的程度,反正也没有什么仇怨。

持菜刀的战斗力有点低,如何全身而退是个问题,在警察到来之前。还是长刀好,但不容易携带。应该从长计议,换个杀人的地方。

下班的时候尾随着,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动手,可以更从容些。应该不会有时间去折磨,那样也太残忍了。说到残忍,可以杀掉孩子,会更感到痛苦吧,最好一起杀掉,分个先后顺序。既然都杀人了,还管什么人性。

需要留下遗书吗,以防万一还是准备一份,对事情作出说明,或许有人想看。写遗书真麻烦,不想动笔,但必须要写,否则做这一切的意义何在。但不想动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