渚碧

< 我欲种菜 亦植蔷薇 >

写作与阅读

在说到自己的兴趣时,我是绝对不好意思提及“写作”的,对我来说,这两个字的分量未免太重,那是用在可以发表作品并获得收益之人的身上的,用在我写的这些无聊的文字上显然不合适。

写作,应该是一件愉悦的事,不仅愉悦读者,也愉悦自己。但对我来说,却并不是这么回事。在心底里,我是乐意写点东西的,但等到真要写的时候,却又感到绝望,或者搜肠刮肚找不到一点材料,或者无法用流畅的语言表达。都说“读书破万卷,下笔如有神”,我自认也看了好些书,下笔之时仍一筹莫展,除了勤勉不足,大概也是没有天赋吧。

我并非从一开始就喜欢写东西,而是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了这种冲动,甚至想从中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。阅读,是比写作要轻松得多的事,阅读犹如坐享别人烹饪的美食,写作则是自己下厨,做出来的菜肴,可能连自己都吃不下去,就像志村妙的煎蛋。

我平时看的书,绝大部分都是小说,是那种所谓的“世界名著”,然而我只是享受它们的悲伤或欢愉的美,却不敢去模仿,或者说模仿不来,这也是自己与成功者的差距吧。除了小说,我也喜欢看散文,鲁迅先生的文章是对我影响最深的,初中时还曾有意模仿,把原本简单的句子写得生涩一点,以为自己就此学到了一点皮毛。

老师在课堂上讲过的写作技巧,我大概在下课铃声打响的那一刻便忘记了,因此对于应试作文一直很苦手,难得有点流畅的文思,最终也会变得乱七八糟。所以,我从未在征文比赛中得过哪怕是安慰奖,考试分数也只在一个勉强的位置。不过,对于作文课我倒并不讨厌,大概是喜欢在方格纸上爬格子的感觉,似乎自己也化身为鲁迅先生或其他作家了。

我一直认为写作不需要特意学习,只要“我手写我心”即可,这实在是很浅薄的想法。现在明白,写作犹如制作工艺品,也是很讲究技巧的,比如福克纳、略萨和卡佛,都可以称为技巧大师。一个很平凡的故事,会因为写作技巧而点石成金。所以,在兰姆笔下,一个看似无聊的小职员的生活也充满了趣味。我很后悔,以前没有好好地学一下这方面的课程,也是因为自己像《山月记》中的李征,有着自大的羞耻心吧。

朱自清的散文很动人,对于感兴趣的材料,他并不急着下笔,而是让它自然地沉淀,只写留在脑中的精华。我很认同这种处理,自己也学着这样做,一时冲动之下写出来的文字,会洋溢着不成熟的激情,时间久了,就像未熟而从树上摘下的果子,会腐烂的。

我好多年没看过杂志了,也没写多少东西,对于文字已经有了一点陌生感。现在看的,大都是实用类的文章,很重视方法论,好不容易有一个故事,看到最后却发现是软文。在这个照片与视频横行的时代,文字仍旧没有失去它的力量,也永远不会失去,否则又何必苦心孤诣地策划文案呢。

我曾想靠着文字为生,却发现此路暂时不通。我只有在写自己的时候才会来劲,而又有谁愿意看一个无名之辈的无聊故事呢。当然,也是我写的还不够好,谁不是从无名之辈做起的呢。比较欣慰的是,在这个网络时代,即使是垃圾文字,也可以找到一隅安身之地,或许某天会有访客推开尘封之门,看到这些物什而会心一笑呢?